开店需取得营业执照,请在拥有经营场所(自有产权或租赁)以后,按规定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开办企业
开办企业的,请登录https://yct.sh.gov.cn/portal_yct/(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点击“开办”,按照导引进行线上申办;也可拨打咨询电话25657574或前往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一楼综合受理大厅A32-A33号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上申办。
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
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请至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北外滩市场监管所咨询办理。
地址:周家嘴路368号
电话:51851324
开办企业的,请登录https://yct.sh.gov.cn/portal_yct/(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点击“开办”,按照导引进行线上申办;也可拨打咨询电话25657574或前往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一楼综合受理大厅A32-A33号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上申办。
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请至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北外滩市场监管所咨询办理。
地址:周家嘴路368号
电话:51851324
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行业许可;对常见的店铺业态,本市正在开展 “一业一证”改革,也可以办理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
1、以下类型户外招牌,由虹口区绿化市容局审批:
(1)在历史风貌保护区内或者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上的户外招牌;
(2)箱体式整体结构户外招牌、面积大于0.5平方米的大型垂直外墙式户外招牌、高度大于2.5米的独立式户外招牌;
(3)设置在3层或者10米以上墙面的户外招牌;
(4)金属结构招牌。
请登录“上海一网通办”虹口区主页,搜索“对户外非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办事事项,按指引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先拨打咨询电话25657597、25657599或前往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一楼综合受理大厅A22-A25号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线上申请。
2、除上述特殊类型以外的其他一般户外招牌,由北外滩街道备案。请登录“上海一网通办”虹口区北外滩街道主页,搜索“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办事事项,按指引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先拨打咨询电话65355337或于工作日下午13:00—16:30前往北外滩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地址:新建路195号101城建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申请。
3、户外招牌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同时使用外国文字的应当符合译写规范,与中文意思相符,版面构图应以汉字为主、外国文字为辅,不应单独使用外国文字。
4、商业综合体内(非沿街)的店招店牌,按物业方管理要求设置,无需向行政机关办理户外招牌审批备案手续。
3、餐饮服务场所等店铺应配备符合上海标准的干、湿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需分开单独投放)和可回收物桶,同时张贴规范的分类标识,并应联系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费科约定餐厨废弃油脂上门分类收运等事项。联系电话:65681198、65682298、13917906016;地址:天宝路220号。
市场监管
1、将营业执照及各类行业许可证照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相关执照、证照记载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于15日内完成对应信息的更新和公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执照、证照。
2、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也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3、对出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
垃圾分类
1、店铺生活垃圾由专业机构上门收运,不得擅自处理,不得扔到居民区垃圾箱房内,当日未收走的垃圾袋不得堆放在店铺门口。
2、做好店铺内日常垃圾分类,确保垃圾分类纯净、达到收运要求,分类不纯净将停止收运。
3、保持垃圾分类宣传内容(海报)、垃圾桶上的标识完整,无污损。若宣传内容、标识损坏,可联系物业方领取更换。
公共卫生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且应将健康合格证明公示在醒目位置。
2、公共场所应按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的规定对场所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用具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且将检测结果如实公示在醒目位置。
3、公共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
4、公共场所应安装机械排风系统或设施。
5、公共场所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生态环保
1、经营活动使用空调、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排放的噪声应符合相关标准。
2、油烟净化设备的运行控制应有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并做好台账记录,建议每月至少1次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洗保养。不得经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油烟。
户外招牌
1、做好户外招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户外招牌整洁、完好、美观。
2、在恶劣天气期间,加强对户外招牌的安全检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并规范职责。
2、定期对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3、严禁违规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4、严禁出现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现象。
5、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配电箱周边存放易燃可燃物。
6、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严禁在店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7、使用燃气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定期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测,保障其正常使用。
8、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形成相应台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