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
开店需取得营业执照,请在拥有经营场所(自有产权或租赁)以后,按规定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开办企业
开办企业的,请至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https://yct.sh.gov.cn/portal_yct/,点击“开办”,按照导引进行线上申办;也可拨打咨询电话25657574或前往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一楼综合受理大厅A32-A33号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上申办。
我要办理
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
开办企业
开办企业的,请至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https://yct.sh.gov.cn/portal_yct/,点击“开办”,按照导引进行线上申办;也可拨打咨询电话25657574或前往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一楼综合受理大厅A32-A33号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上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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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许可
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行业许可;对常见的店铺业态,本市正在开展
“一业一证”改革,也可以办理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
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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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窗口咨询办理
虚拟政务服务窗口提供与实体大厅同质的办理体验,通过点击下方链接打开“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虚拟窗口”页面,选择“小虹帮办人工客服”,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实时在线交流,通过视频通话、文件传输、屏幕共享等功能,双方同屏即可在线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和办理。
办理虚拟窗口咨询

店铺装修(可与行业许可同步办理)
立即办理
虹口区餐饮业生态环境行为告知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标准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 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新设餐饮店所在建筑物≤24米,油烟排放口高度要高出屋顶;所在建筑物>24米,排放口应高于15米。排放口与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的水平距离要达到10米以上。
我已知晓,继续办理
是否已经签订
是否已同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协议?
拓展栏目
开店需取得营业开店需取得营业执照,请在拥有经营场所(自有产权或租赁)以后,按规定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